#图文打卡计划#河南南阳有个年轻法官毕祺祺,最近可真是陷进了舆论的旋涡。你能想象吗,一位刑事法官竟然亲自站出来,为被控涉黑的妈妈做辩护律师。这事儿一爆出来,立刻引发了轰轰烈烈的讨论。大家争论的焦点不仅仅是法律层面,更是关于人性、职业身份和道德边界的一场大辩论。你说,法律到底该不该“有人情味”?可一旦是法官给自己家人当辩护人,这“人情”是不是就太沉重了呢? 事情是这样的,毕祺祺的妈妈冀某梅,在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村当村委主任。可眼下她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参与聚众斗殴、帮忙伪造证据,罪名不少。别看这是一起大案子,涉及的被告多达三十几人,案情错综复杂。作为刑事法官,毕祺祺在审理这案子的时候发现,法院打算把这31个人的案件拆开审理,他觉得这么拆对被告人“质证权”不好,于是决定亲自给妈妈做辩护。3月31日这事还得到了淅川县法院的批准,他被允许行使阅卷权。但没想到,到了7月10日,他本人却因涉嫌洗钱罪被警方刑拘了。你说,这转折够戏剧性,整个事情越发扑朔迷离了。 从法律角度来说,其实有明确的规定。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40条就说了:法院的现职人员,只要是近亲属,被告人授权,同意的话可以做辩护人。换句话说,毕祺祺这样操作,程序上没错,也不违法。可问题在于,法律允许和大家心里认同,是两码事。法官作为司法公正的代言人,一旦和案子里的人血缘绑在一起,旁观者自然会怀疑,这中间还能保持中立不?就好比足球裁判突然跑去为一方队员喊冤,虽然规则里没明说不行,但你说观众能安心吗? 公众对这件事的反应,可以用“南辕北辙”来形容。一部分人觉得,毕祺祺帮妈辩护,是合情合理,是咱中华传统孝道的体现。有网友在网上说:“连自己的母亲都不帮,那公正还能谈得上吗?”这类声音强调亲情远比职业身份重要,觉得人这本性,不该被规章制度全给束缚住。相反,另一派担心这不利于司法公信力,尤其涉黑案件那么敏感,一位熟悉司法流程的法官亲自动手,可能会把审判过程搞得复杂不清。法律圈内还有人指出,毕祺祺这种身份介入,确实有搅乱法庭秩序的潜在风险。 从职业伦理来说,法官给家人当辩护人绝对是个灰色地带。一面,法律准许近亲属辩护;但另一面,法官的特殊位置让人担心利益冲突。毕祺祺作为刑事法官,对法律程序和证据的掌握那是非常清楚,他用专业知识为自己妈妈辩护,这不免让人质疑,是不是在“钻法律空子”?更复杂的是,法官在司法体系里建立的人脉,就算不主动动用,也可能无意识中影响案件审理结果。你想想医生跟亲戚的关系那样,医生也不轻易给亲人动手术,这不仅是因为情感会影响判断,更是怕如果出了差错,关系特别难处理。 国际上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可不少样。美国的《法官行为准则》明确要求,法官和亲属相关的案件必须回避;在日本,法官在职期间不能做有报酬的兼职,就包括当辩护人;德国和英国都规定,一旦法官和当事人有亲属关系,就必须主动回避。归根结底,所有这些规章都在强调一个原则——司法公正不能有丝毫利益冲突的嫌疑,哪怕只是表面上的冲突。虽然咱们中国法律允许近亲属辩护,但审查批准程序严密,也是希望在家庭亲情和司法公正之间找到平衡。 这毕祺祺案件里还有一点特别棘手,就是涉黑指控本身就极为敏感。涉黑案往往牵扯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纠葛,大家对此类案件的情感反应都特别激烈。毕祺祺的妈妈作为被控黑社会头目,自然引发舆论预设。有人说她带着村民盖学校,修路,办医保,看起来不像黑社会;但也有指控她在管理玉器市场时,强行收取保安费和保洁费。这种评价南辕北辙,事实就愈发扑朔迷离。法官儿子站出来帮妈妈说话,动机虽未必复杂,但外界难免看成某种立场的表态。 再说说审理这案子时的“分案”争议,毕祺祺就提出了异议。他说法院要把31人的案子拆开审,可能会影响被告质证权。这个问题其实很关键。分案审理的确能提高司法效率,但同时又可能压缩被告拿证据反驳的机会。特别是涉黑案,拆开来审很可能导致关键证人不能进行交叉质证,从而影响事实查明。说白了,毕祺祺的专业视角指出了程序正义的一个盲区,不管他是为了帮母亲还是维护司法公正,这坚持都值得我们仔细思考。 最让人唏嘘的,是毕祺祺后来竟因涉嫌洗钱罪被拘押。如果指控是真的,那他帮妈妈辩护的行为自然蒙了阴影;但如果指控不成立,这年轻法官的结局更像是一场悲剧。不管怎样,这一转折让原本只关乎职业伦理的讨论多了层复杂的现实杀伤力。它提醒大家,亲情和职业边界往往没有简单的黑白,有时候,很难划清楚。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,这整个事件反映了中国法治进程中老传统和现代职业规范的碰撞。中国人自古重视家庭伦理,所谓“亲亲相隐”一直是社会的潜规则,可现代司法却强调程序正义和职业道德,要求法官保持绝对中立,这两者之间的张力在毕祺祺案里表现得淋漓尽致。你说,我们想让法官铁面无私,但同时也不能剥夺他们作为普通人的情感温度,这不就是个现代社会的“不可能三角”吗? 而且,这起案件也引出了司法回避制度到底该怎么设限的问题。现行法律允许近亲属辩护,却要通过法院审批,其实就是在原则和例外间寻找平衡。关键或许不在于彻底禁止或无限制允许,而是要建立一个更加透明、严格的审查和监督机制。比如说,必须由更高级别的法院把关,或者设立第三方监督,避免“自己人裁自己人”带来的质疑。 毕祺祺的案件结果如何,这个月甚至明年还未可知,但它已经成了一个宝贵的案例,让我们反思那些司法体系里模糊而关键的边界。理想中,法律应当刚柔并济,既有铁的刚性,又不失温情;既坚守公正,也懂得照顾人性。但现实是,这样的平衡真不是容易达到的。或许我们永远解决不了亲情和职业伦理的矛盾,但起码通过这个案子,可以让我们更理性、更有智慧地设计制度,为这类冲突预留一定的缓冲空间。 你想啊,一个法官,站在法庭上帮妈妈辩护,身份多重交织。他既是法律工作者,也是儿子,更成为舆论的焦点,这三重身份谁也不能清楚分开,也不该硬生生对立。一个成熟法治社会的表现,就在于它能容纳这种复杂性,懂得如何在程序正义和人性关怀之间找到一个动态的平衡点。毕祺祺的故事,或许就是引我们去思考法律背后那些更深刻的人性和社会问题,而不是简单地给出一个“是”或“否”的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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